老奇

【云次方】庸俗故事之心

称斤卖的散装庸俗套路小言,点击阅读,收获一整期《知音》的快乐份额。


你在想什么?这么庸俗,当然是HE.


Warning:时间线都是我瞎瘠薄编的,都是假的假的假的。水挺清,嘎龙嘎无差。


==============

0.


这是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故事从郑云龙觉得自己不喜欢阿云嘎讲起。



1.


文艺青年郑云龙觉得自己不喜欢阿云嘎。


其实这个描述不太准确,毕竟有谁会真正不喜欢能歌善舞,又任劳任怨的老班长呢?尤其是郑云龙,近水楼台,从阿云嘎饭盒里吃的盐比从自己碗里吃的饭还要多,从阿云嘎保温杯里喝的秋梨川贝汁比从自己杯里喝的水还要多。


虽然郑云龙好像没有自己的水杯。


在那个外卖小哥们还没有骑着小电驴制霸校园的年代里,阿云嘎就是全宿舍的自动售货机,往里扔一个硬币就噔噔噔跑下楼给你把东西买回来的那种。自动售货机成了精,每天闻鸡起舞,准时准点对着初升的太阳朗诵人民日报头版头条。郑云龙扭来扭去,最终被烦醒,暴躁地投入一枚硬币,从人形自动售货机那里收获当日的包子油条豆浆八宝粥。


自动售货机到了排练教室就又化回人形,腰肢像杨柳,嗓音似百灵。郑云龙被压着练形体,阿云嘎就陪着他一遍一遍地练,搞得郑云龙连破罐子破摔的机会都没有——就算他把自己摔碎了,阿云嘎也会把他拢起来,再一片片地粘回去。多一条裂痕,郑云龙就更柔软一点,郑云龙被阿云嘎修修补补无数次,最后被打磨成毕业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模样。


阿云嘎对人太好了,郑云龙蹲在舞台边上捧瓶绿色的尖叫边吸边想,好到郑云龙都替他觉得累。阿云嘎在台上帮道具组的同学搭架子,Angel的高跟鞋被随手堆在道具箱的最顶上,简直就是寒光凛凛的刑具。阿云嘎这些天踩着高跟鞋排舞,活像踩在刀尖上的小美人鱼,表面光鲜亮丽,伤痕淤肿都长进双腿的筋骨里。午休的时候道具组的同学抓壮丁,阿云嘎把高跟鞋一脱,又蹦跶着跟去了。


阿云嘎,好一个北舞活雷锋。


好到都像是在卑微地弯下腰去,去讨好周围的一切。阿云嘎究竟在讨好些什么?郑云龙简直怒其不争。想当年艺考的时候,俩人三轮面试都神奇地被分到一组,阿云嘎每次一张嘴一抬腿,郑云龙就觉得相比之下自己简直就跟唱了段Rap打了套军体拳一样,艹,完犊子,艺考培训花出去的钱都白搭。这样的一个青年艺术家,郑云龙想,应该是草原上翱翔的雄鹰,或者是山间自由的百灵。


可阿云嘎偏偏像是被驯养的一只夜莺,被关进笼子里,却捧出一百分真心对每一位观众柔情蜜意地歌唱。


郑云龙是最特别的那一个。阿云嘎不知道从哪里弄来额外的一分,想要送一百零一分真心给郑云龙。俩人在《Rent》里面演情侣,下了戏大家远远见了,还是要对着俩人挤眉弄眼,凹出一张挂着“我懂我懂”的八卦脸。郑云龙随他们去,阿云嘎观察一下郑云龙的表情,也随他们去。


毕业大戏后面就是散伙饭,一场接一场,喝一顿酒就送走一拨人,刚开始总要几张桌子拼在一起才能坐得下,到后面一张小圆桌就够剩下的几人喝着大酒促膝长谈。酒桌上真心话大冒险总是长盛不衰的存在,大家起哄让阿云嘎和郑云龙重现舞台上的惊天一吻则是最新的潮流。郑云龙经不得起哄,吃得满嘴油也要张牙舞爪地亲过来,脸颊,眼睛,嘴角,人中,下巴,或是嘴唇,亲到哪里全看醉到什么程度。阿云嘎也喝得晕乎乎的,抓着湿巾往郑云龙脸上糊。


揩油,字面意义上的揩油而已。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喝茫了的人总是爱起哄,不明就里,直觉作祟。


“过了过了啊,”郑云龙一手端着玻璃杯一手揽过阿云嘎的肩,“我和班长这叫为艺术献身。”


郑云龙心里住着个小恶魔,小恶魔说,什么狗屁第一百零一分真心,也就比给旁人的多一分而已,风一吹就散,没什么好稀罕。跟恶魔谈朋友,你要有一说一,有一十给一十,有一百上缴一百。普度众生的是天使神佛,恶魔只跟恶魔玩儿,恶魔不稀罕普度众生。


“我们没有那方面的感情,对吧嘎子?”


阿云嘎张了张口,又紧紧闭上。郑云龙在酒桌上有无数种天赋,其中一种是就算喝茫了,眼底还是漾着一小汪星光。阿云嘎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举起手边的酒杯和郑云龙碰了一下。


酒很快一杯一杯地被喝下去,好像刚刚阿云嘎短暂的沉默,只是在推杯换盏的间隙,匆匆一瞥郑云龙眼底的星光。


散了席往回走,一行人也不知道是谁在搀扶谁。郑云龙摸到旁边的人裤兜里揣两张公交一卡通,心想,哦,这是嘎子,他郑云龙从来懒得揣这些七零八碎的小玩意儿,都是一股脑儿塞给阿云嘎。路灯随着行道树时隐时现,在他的眼皮上留下一个个明亮的橙红色光斑。太阳还没有升起,宿醉还没有到来,盥洗室的地面还是老式的水门汀,郑云龙被妥帖地收藏进宿舍的黑暗里,有人给他搭上了被子。


郑云龙做了个梦。


梦到一座城市,快乐王子的雕像矗立在广场。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他让小燕子衔走剑柄上的红宝石送给孩子生了重病的裁缝,把眼眶中的蓝宝石送给年轻的读书人和卖柴火的小姑娘,把身上的黄金叶片一片一片揭下来,分给城里的每一户穷人。


快乐王子不再金光闪闪,他还剩一颗铅做的心,留给他的小燕子。


“走开,”小燕子说,“我不要你的心。”


王子的铅心碎成了两半,他说:“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呀。”


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呀~


郑云龙突然从梦中惊醒,挣扎着坐起来。外面太阳已经升起,宿醉如约而至。对面的床铺上所有东西已经全部被收走,只剩下一张光溜溜空荡荡的床板。


郑云龙愣了半天,终于想起昨天的酒局,原本就是为了欢送阿云嘎的。




2.


诗经里写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但按公历算,北京城的秋天,要等到十月才开始。姑娘们在小裙子外面披上外套,大半截腿还是露在外面,踩着高跟鞋在写字楼宇间如风地来去。郑云龙披了件米色薄款风衣,抱着个大纸箱子,走路带风,活脱脱金城武的气势。


朝阳区金城武走进火锅店,长风衣下摆一撩,一屁股坐阿云嘎对面,箱子随意地撂在脚边。


锅已经开了,半白半红的鸳鸯锅,郑云龙坐下的时候,阿云嘎正在往白锅里下香菇。白锅里飘着一层枸杞,倒是和红锅里的辣油相映成趣。郑云龙面前规规整整摆着两碗蘸料,蒜泥香油配红锅,麻酱韭花配白锅,热气一蒸,冰啤酒开始冒汗,沿着瓶壁留下蜿蜒的水渍。


郑云龙把袖子挽起来,开口:“来来来,庆祝我从今天起正式成为穷困潦倒的文艺工作者。”


郑云龙今天正式脱离朝九晚六,在格子间里待了小一年,走人时收拾出来的东西不过零零碎碎填满小半个纸箱子。郑云龙摸出手机给阿云嘎发短信,写:辞职,吃饭,约?


阿云嘎的回复五分钟后跟上:好~


毕业没有让他们各奔东西,北京是个巨大的靶子,俩人的坐标各自在靶子上挪了挪,终究还是在那几个环儿里。阿云嘎签了个经纪约,去了北歌,郑云龙被母上发配到写字楼里去做个文员。Angel在台上死了,却又活着;Collins在台上活着,却又死了。


郑云龙和同事们去聚餐,第二轮的时候大家伙去唱K,人人都争先恐后地把话筒往郑云龙手上塞。郑云龙顺着大家的歌单一首一首唱下去,从死了都要爱唱到栀子花开,ktv的话筒其实糟糕极了,混响太大,谁的声音听起来都像重感冒的杨坤,只不过郑云龙到底舞台经验丰富一点,装得更像那么回事儿罢了。


女同事一瓶Rio喝了一晚上,在《后来》里簌簌地掉泪。女同事喝干了酒,说道:“郑云龙,你真是个艺术家。”


是呀,郑云龙牌好大一个艺术家。艺术家被困在钢筋水泥筑成的格子间里整日整日地做PowerPoint,既没有power也没有point,到了夜间刑满释放,被准许用一只破话筒单曲循环死了都要爱。


郑云龙在深夜里摸出手机给阿云嘎打电话。为什么要给阿云嘎打电话呢?大概是阿云嘎的首字母永远挂在通讯录的第一栏,亦或是郑云龙从小被教导“有问题,找雷锋”,又或者是根本不为什么,单纯是习惯而已。


“大龙?”阿云嘎很快把电话接起来,大概是已经睡了又被吵醒,声音哑哑的。


郑云龙突然有点后悔。说实话他现在有点不敢面对阿云嘎——上学的时候俩人都是踌躇满志要去远方的海浪,郑云龙或许笨拙,却欣欣向荣,野蛮生长。现在阿云嘎依旧在海上,但他自己却沤成了一汪绝望平静的死水。说白了郑云龙自己都看不上现在的自己,不知道现在的阿云嘎还愿意多放一分情谊到郑云龙身上吗?


郑云龙总觉得自己当然是不稀罕那多出来的薄薄一分情谊的,但他老时不时鬼迷心窍地想去摸一摸,看那分情谊究竟还在不在。


电话已经接通,郑云龙舌头打结,支吾半天,又不能直接给撂了。他云里雾里地顾左右而言他,终究是吞吞吐吐地说出口:“嘎子,我想辞职了。”


“好,”阿云嘎在电话那头说,斩钉截铁,一点也不吞吞吐吐弯弯绕绕,“唱音乐剧,我们还一起。”


郑云龙觉得自己心里那口泉眼在一瞬间终于又活泛起来。郑云龙好不讲逻辑一男的,“嘎子还是对我区别对待的”,他想,“那么我肯定还是牛逼的。”就像橡树和木槿,橡树的枝干是挺拔的,那么木槿的花朵当然也是红硕的。他打开电脑,百度一下辞职信模板,心里的那口泉眼欢快地唱着歌。


怪不得总说有困难,找雷锋。阿云嘎,好用,比雷锋还好用。



此时雷云嘎阿云锋正在从咕嘟冒泡的火锅里把一颗煮熟的香菇捞出来,堆到郑云龙碟子里。郑云龙不算挑食,但特别特别讨厌吃香菇,又或者是蘑菇杏鲍菇金针菇,总之讨厌一切菇类。阿云嘎苦口婆心劝了四年,换来郑云龙吃食堂的菜包时不再把里面的香菇丁一颗颗全挑出来。


香菇好,香菇妙,香菇好得呱呱叫。


郑云龙几杯酒下肚,把脚边的纸箱踢得更远了一点,浑身舒坦。一切都变了,但一切又没变。尽管已经吃不到食堂的菜包了,阿云嘎依旧苦口婆心,想让郑云龙吃一口香菇,搞得好像吃上一口香菇,郑云龙就能长生不老一样。


郑云龙勉为其难地拈起一朵咬一口,呸,难吃。他刚刚失业,几乎身无分文,却又雄赳赳气昂昂,简直富有四海。


阿云嘎隔着蒸腾的雾气笑起来,眼角挤出几丝愉快的纹理。


郑云龙突然记起梦里的快乐王子,故事的开头,掉队的小燕子遇见漂亮的王子,王子有蓝宝石做的眼睛,金叶子做的铠甲,红宝石镶嵌的宝剑,和一颗铅铸成的心。


“已经很晚了,你要在我的脚边落窝吗?”快乐王子问。


阿云嘎举杯和郑云龙碰了一下,手又立刻缩回雾气那头。郑云龙有点恍惚,把酒喝掉,鬼迷心窍地继续吃那朵香菇。



3.


穷困潦倒的文艺工作者需要被供养,郑云龙换了个公寓,租在离阿云嘎步行七分钟的小区。


郑云龙签了剧团,这段时间跟着剧团巡演,山高水远,大半个中国版图赶着趟儿地跑。郑云龙水土不服,嘴里长泡,喉咙发炎,鼻子还流血,组里的同事给他塞橘子冰糖柑小番茄,生怕他像十八世纪的水手一样缺维C缺到挂掉。阿云嘎在短信里说自己在外面工作,刚好能碰上郑云龙的场,并恳求男主角赐票。郑云龙鼻子里还塞着止血的纸巾,一个电话挂过去,说是要吃北京烤鸭,一鸭换一票,一手交鸭一手交票,让阿云嘎提烤鸭来见。


“等等吧,等你回北京了再一起吃顿好的。”阿云嘎不肯交出烤鸭,他可能是看了郑云龙血呼啦差的朋友圈,上火的人怎么能吃烤鸭呢?


最后不光烤鸭没出现,就连阿云嘎也没能出现。行程有变,阿云嘎被发配到祖国的另一端去歌唱祖国,事业编发米发油,前提是你要指哪打哪。说来好笑,刚毕业的时候两个人隔了大半个北京城,几个老同学还总是隔三差五地聚一聚;现在两个人住的地方步行七分钟,可算起来已经有小半年没见过了。


郑云龙终于结束一轮巡演,苟延残喘地拖着行李箱爬回家,直接昏死在床上。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窗外的街灯一盏盏亮起,小炒肉的香气从隔壁飘过来。郑云龙想起晚上剧团要聚餐,点开微信的绿色小图标,果然群里已经炸了,通知一条连着一条,要郑云龙速速提头来见。郑云龙呼噜一把头毛,随便捡件儿卫衣套上,出门一头扎进北京的夜风里。


兜里的手机亮了亮,是阿云嘎发来的短信。


“龙哥回来了?”

“要吃个饭吗?”

“???”

“在干嘛?”


短信还没被看到,就立马被淹没在一连串微信提醒的绿色海洋里,郑云龙摁灭手机。这群人咋就这么咋咋呼呼地没耐心呢,他想。


当天晚上郑云龙果不其然地喝大了,第二天早上头痛欲裂地爬起来,行尸走肉般下楼,出小区,过马路,左转,进小区,上楼,敲开阿云嘎家的门。郑云龙揣着一枚硬币,想要找他的人形自动售货机,就像大学里的无数次那样。


结果一进门他就惊呆了,桌上齐齐整整地摆着全套的烤鸭。上午十点钟阿云嘎这货居然自己一个人在吃烤鸭?人形自动售货机现在公开发售满汉全席了?郑云龙惊呆了,下巴都要掉下来。


阿云嘎帮他把下巴合上:“聚餐剩下的打包而已,龙哥一起来点儿?”


郑云龙连忙摆手,不了不了,宿醉,头疼,吃不动吃不动。


但郑云龙在一桌子上挑挑拣拣,最终看中了打包盒里的鸭架汤。阿云嘎把油给他撇了,在火上烧开,煮一把细细的挂面。郑云龙要这要那,要切姜片扔进去,要加冬瓜片,还要一把小葱打个结。阿云嘎把刀往菜板上一搁,“你醒醒,这是北京,我到哪里去给你找小葱?”


没有冬瓜片,也没有小葱,但好歹还是翻出了生姜和一瓶白胡椒粉。


郑云龙把脸埋进大碗里吃面。


“跟你说个事儿,我前些天抽空去上海面了《变身怪医》,反馈还不错。”郑云龙吸一口面条,又喝一大口汤,“如果这戏真的能成,估计以后就要在上海了。”


郑云龙觉得跟阿云嘎说事儿总是特别容易,他三言两语,略去无数个细节,不需要交代前因后果,反正阿云嘎总是能明白。


阿云嘎果真听懂了,不光听懂了还激动了,男高音几乎把屋顶掀翻,连筷子都差点掉地上:“牛逼啊郑云龙!”


他和郑云龙讨论北京的剧团怎么办,讨论新戏怎么演,恨不得让郑云龙在饭桌上就把谱子翻出来俩人好切磋琢磨一番。但阿云嘎不去问郑云龙什么时候走,走了什么时候回来,甚至到底还回不回来。


郑云龙去上海的时候,阿云嘎把他送到高铁站,推着郑云龙的两个大箱子到检票口跟儿前。


阿云嘎张开双臂给他一个拥抱,拥抱的时候拍拍他的后背。


“再见啦,大龙。”


他坚持要继承郑云龙的公交一卡通,仿佛笃定地认为郑云龙不会再回来了一样。


燕子为什么要留在快乐王子身边呢?燕子本来就是应该要飞走的,飞到南方,很温暖的地方。



4.


郑云龙在南方度过了人生中湿冷湿冷的第一个冬天,春暖花开的时候,他给阿云嘎发微信:“《怪医》排得差不多了,你把档期空出来,过来看彩排场哈。”


阿云嘎回:“什么时候?”


郑云龙回了个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几点几分。那边的阿云嘎可能和经纪人斗智斗勇了小二十分钟,最后兴致勃勃地回了个“行~”


阿云嘎可能有些过于兴致勃勃了,他坐在出租车上给郑云龙打字:“我今天下午到上海,估计到时候直接去剧院,明天下午的机票回北京。明天能去城隍庙吗大龙?”

“不去,城隍庙都是宰你们这种游客的。”


“听说拙政园很好看哒?”

“拙政园.jpg,好看你就多看眼。”


“想吃青团,网上有写杏花楼沈大成知味观,大龙你知道到底哪家好吃吗?”

“不知道,没吃过,甜啦吧唧黏糊糊的都一个样。”


外边儿喊郑云龙再过一遍台,郑云龙应着,把手机按灭,往桌上一扔,出去了。


“那生煎小笼呢?“

“还有粉丝汤?”

“大龙?”

“好吧,到时候见~”


开演的时候,郑云龙在台上一眼就看到了观众席上的阿云嘎。阿云嘎长了点肉,脸颊终于不再凹陷下去,看来健身增肌颇有成效。郑云龙很快不再有精力分神到观众席上,底下无数双眼睛聚在他身上,一双属于阿云嘎,他的老班长不远千里从北京风尘仆仆地赶来,把自己的一双眼睛送给他。演出结束,所有观众起立鼓掌,阿云嘎也起立鼓掌,边鼓掌边和旁边的人说些什么。


“郑云龙,你看到了吧,我老同学,特厉害!”


切,他郑云龙不用听到声响也能猜到阿云嘎在嘀咕些啥。


晚上剧组聚餐,郑云龙把阿云嘎也拉上,“阿云嘎,你们知道吗,我老班长,特牛逼。”郑云龙在桌上把阿云嘎介绍给同事们,阿云嘎坐在郑云龙的左手边,郑云龙的右手边是刘令飞。桌上的人闻言当然都要起身和阿云嘎碰一杯,郑云龙咚咚咚敲敲桌子:“唉唉唉,说好都不许灌我老班长啊。”


阿云嘎没被灌酒,以茶代酒,结果是被灌了一肚子茶。他喝一杯茶,记一个人名,大晚上的,越喝越清醒,眼睛瞪得像铜铃。反观旁边的郑云龙,就快要和刘令飞勾肩搭背地喝到地上去了。


一顿饭吃到将近十二点,一群人才分几辆出租车,朝不同方向散去。阿云嘎和郑云龙一起,把刘令飞塞进车里,到了地方再把人拖出来,架到人家门口。


郑云龙本来也晕,这么出了一身汗,酒一下子清醒不少。他捋一把汗湿的刘海,说:“靠,还好今天你在,平常我一个人根本弄不动这货。”


“你们平常经常这样一起喝酒吗?”阿云嘎问。


“你这不是废话吗?排练结束不喝酒干嘛,回家看晚间新闻吗?”郑云龙边说边往小区门口走,刘令飞家离他租的房子并算太远,大半夜不好叫车,酒又醒得差不多了,索性直接走回去。


郑云龙走出去几步,发现阿云嘎没跟上来,于是扭头冲阿云嘎喊:“你磨叽啥呢,快跟上啊。”


“那你们很好,特别特别好。”阿云嘎小声咕哝着。


“什么?”


阿云嘎终于从单元楼的阴影里走出来:“没什么。”


第二天俩人没去城隍庙,不过阿云嘎没机会据理力争,郑云龙也没机会抵死不从。早上郑云龙接到电话的时候阿云嘎就在旁边逗胖子玩,他从北京给胖子带了一只花花绿绿的逗猫棒,算是上缴胖子的见面贡品。电话一接通,丽东姐稍显焦急的声音立马从电话那头噼里啪啦冒出来:“龙儿,刚刚我一不留神,家里的猫把花给咬了。不,不是百合也不是郁金香,但我看着不对,怎么办,应该是要去医院洗胃吗?上次你不是说你家胖子也啃了什么草吗,严不严重,急不急啊,我现在应该打电话给宠物医院叫急诊吗?”


郑云龙听得太阳穴突突跳,只能赶忙安慰:“别,姐你先别慌。这样,你听我的,先打车去宠物医院,我也过去帮忙看着,那边我才去过,比较熟。”


阿云嘎在电话外边也听得七七八八,不用等郑云龙开口,赶快打手势示意郑云龙快去快去。郑云龙旋风似的卷进卧室把外套裹上,提上鞋子就赶紧出门了。


没办法,救猫如救火。个倒霉孩子被两个医生摁着洗胃,药劲儿过去颤颤巍巍站都站不住,留院察看挂了俩小时营养液才缓过来。郑云龙一边担心倒霉猫主子,一边安慰自责不已的丽东姐,再分出神来看手机的时候,阿云嘎的微信正好进来:“怎么样,猫咪没事了吧?”


“嗯,洗了胃,挂了水,应该没事了。”


"嗯嗯那就好。”


“你啥时候的飞机来着,我去送你?”


“没事不用,我现在已经快到机场了。对了,我给你买了青团,你不是说没尝过吗,东西我给你放门口了。”

“再见啦,大龙。”


郑云龙回到家,沈大成的纸提袋在大门外边端端正正地立着。他走得急,没有给阿云嘎留钥匙,于是阿云嘎只能拖着行李跑到南京路去买来东西,再拖着行李跑回来把纸袋子放门口。隔一道门,阿云嘎放东西的时候甚至没办法再摸一把胖子,胖子明明那么喜欢阿云嘎的。


郑云龙鼻子有点酸,他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在不经意间搞砸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


郑云龙蹲在门口把袋子里的东西掏出来,居然还是一个礼盒。


傻逼阿云嘎才买礼盒装的青团,他想,简直傻逼透顶了。



5.


傻逼阿云嘎不仅买礼盒装的青团,还买郑云龙音乐剧的票子。郑云龙近些年剧越接越多,在圈子里名声也越来越响,也忙,忙起来自己给自己点一首《快给大忙人让路》当做bgm。


阿云嘎不用大忙人督促,大忙人巡演到北京,尽量场场都买票去捧场。买好票截个图给郑云龙发过去,哪天哪场几排几座,再念叨一句“我要去看戏了,好好演啊~”。郑云龙就包个红包发过去,什么“车马费”,“部分报销”,“粉丝红利”,或者“谢谢老板捧场”,名目杂七杂八应有尽有,数额有大有小全看心情。


不过阿云嘎没再去上海看过郑云龙的剧,行程错不开呀,阿云嘎说。


直到郑云龙开始演《我,堂吉诃德》,一天收到阿云嘎的微信,内容是一张电子票的截图,附上标志性的一句“我要去看戏了,好好演啊~”


“!? 你要来上海?”


“嗯,对啊,票上不是写着呢吗?”


“好好好,上海欢迎你。【红包:上海欢迎你】”




郑云龙捧着手机化妆,忍不住又把微信调出来:我要去看戏了,好好演啊~


是是是,好好演好好演。波浪线感染力太大,堂吉诃德的心里也划出一道波浪线。


其实郑云龙大概能猜到阿云嘎见了面要跟自己说些啥。芒果台最近在策划一档真人秀,说是希望能推动美声流行音乐剧的融合,宣传推广歌剧和音乐剧。无数的电话打到郑云龙这里来,郑云龙一开始当然是下意识地拒绝,他从来没有上过什么劳什子综艺节目,摄像机卡到脸跟前的时候,还有点轻微的镜头恐惧症。后来肖杰也打电话过来,好说歹说一通劝。郑云龙其实被说得有点动心,但他不知道这究竟是个陷阱亦或是机会,更何况参加综艺还需要推掉到手边的《白夜行》。


这可是《白夜行》啊,郑云龙想,他连想一想喉咙都在发痒。


郑云龙有点想问问阿云嘎的意见,但他听说阿云嘎也要上那个节目,所以他忍住了,不能问阿云嘎,阿云嘎肯定和节目组是一个阵营的。但郑云龙又鬼使神差地想要听听,阿云嘎会怎么说服自己呢?


郑云龙还没来得及在微信上问,阿云嘎真人倒是自己从北京跑到上海来了,还打着看戏的旗号。看看看,看什么看,戏巡到北京的时候又不是没看过,芒果台,牛逼。


观众席上灯已经暗下去了,上台前郑云龙试图在后台用目光搜寻观众席上的阿云嘎,但一时没找到。他还记得阿云嘎发过来的截图,几场几排几座,可惜那个座位远远地隐没在黑暗里,郑云龙在台上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影子。


直到全剧终了,演员出来谢幕,整个剧场重新变得灯火辉煌的时候,郑云龙才终于看清观众席上的阿云嘎。阿云嘎套了件橘色的卫衣,穿一条黑色的破洞牛仔裤,没抹发胶没戴口罩没有帽子,像是年轻的大学生,在起立鼓掌的人群中又是格外英俊帅气的一根胡萝卜。


英俊帅气的胡萝卜跟着其他观众一起鼓掌,还冲台上的郑云龙挥了挥手。郑云龙也冲胡萝卜挥挥手,引得那个方向的观众一片尖叫欢呼。


郑云龙谢完幕,回化妆室把戏服扒了,开始卸妆,一边卸妆一边给阿云嘎发微信:“人在哪儿呢?我在后台卸妆呢,后面靠里那个化妆室,你过来呗。”


过了一会儿郑云龙没见阿云嘎回复,又打了一条发送过去:“没事,他们应该都认识你,你刷个脸就进来了。”


阿云嘎的回复这回倒是很快就来了,还是两条连着的:“我就不过去啦,大龙。我赶着飞回去,现在已经在车上了。”

“再见啦,大龙。”


郑云龙愣住了。阿云嘎走了?没跟他说一声,不声不响就走了?他有点懵逼,有点烦躁,甚至还有点委屈,全身上下的血液轰的一下全部冲到脑子里,手机几乎要握不住。他回了回神,终于想起来去播阿云嘎的电话。


电话响一声就被接起来了。


"喂,大龙?”


“不是,嘎子你怎么回事儿?你不是才过来,怎么就要走啊?饭呢,饭都不吃啦,我位子都订好了。不是,哪有这么赶的,要不就晚俩小时,好歹吃个饭再走啊。”


电话那头的阿云嘎显然是因为郑云龙倒豆子一样的一通吼而怔住了,过了几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大龙,是真的赶不上啦,我就从剧组请了八个小时的假,我今晚还得回组里呢。”


内蒙人说话比青岛人慢,说不来唇枪舌剑,只能不疾不徐地陈述事实罢了:“况且这回咱也不没说吃饭的事吗?”


可事实证明,事实残酷起来,可比唇枪舌剑残酷多了。


郑云龙就是唇枪舌剑也全扎在一团空气上,挫败极了,只能揉揉脸,说:“行吧,那你路上注意安全,下次有空再约。”


其实不光是唇枪舌剑,还有好些东西也一起全扎在一团空气上。郑云龙以为阿云嘎肯定有好多话要跟自己说,昨天晚上打电话定了火锅店的位子,火锅店可紧俏,只有两个人的位置,多了没有;郑云龙丰富了一下手机里拙政园的图片库存;郑云龙想起自己小区门口新开了一家奶茶连锁,上网搜了一下点单攻略,从九宫格里筛出那一张保存到手机里;郑云龙想到上次阿云嘎买的沈大成青团,但现在不是青团的季节,于是他从丽东姐那里顺了一小罐酒酿和桂花蜜,又从超市拎回来一袋速冻小圆子。


郑云龙突然想起几年前阿云嘎餐桌上不合时宜出现的烤鸭,从鼻头一直酸到胸腔里去。


谢幕的时候阿云嘎冲郑云龙挥挥手,郑云龙也冲阿云嘎挥挥手。郑云龙在打招呼,阿云嘎却是在告别。


再见啦,大龙。


阿云嘎匆匆地来去,好像真的只是一个虔诚的观众,不远万里只是为了看一眼堂吉诃德而已。是堂吉诃德不是郑云龙,龙骑士在自己的洞穴里堆满了宝物,满心欢喜,阿云嘎却只关心龙扮演的骑士不关心龙。阿云嘎不再提起城隍庙和拙政园,甚至不再兴冲冲地去龙的洞穴里查收自己的礼物。


微信提示音响了一下,郑云龙回过神来赶快点开绿色的小图标。


消息不是阿云嘎发来的,但又跟阿云嘎有关。系统提示微信红包超过24小时未领取,自动退回。


【红包:上海欢迎你】


阿云嘎没有点开郑云龙的红包。


完蛋了,郑云龙想着,眼角泛起潮意。




“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呀。”时隔多年,郑云龙又记起大学宿舍里最后的那个夜晚。


“老子当然是也喜欢你的,可是完蛋了。”郑云龙难过死了,他也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可是他不会弄,最后弄得鸡飞蛋打。


第一百零一分情谊,是快乐王子最后的一颗铅铸成的真心。铅有什么好?没有宝石璀璨,不如黄金珍贵,只是沉甸甸地缀在那里。


可是铅沉甸甸的,是因为装进了所有的柔情蜜意呀。铅做的锁链能锁住最穷凶极恶的罪犯,爱人们在彼此的心里灌满柔情蜜意,铸成一颗铅心,画地为牢。


阿云嘎把他的第一百零一分情谊捧出来,一颗铅心搁在外面蒙尘许久,在郑云龙终于反应过来想要伸手去接住之前,被他的主人取回了。



6. 


“我在最好的时候碰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想想,说人生无悔,都是赌气的话。人生若无悔,那该多无趣啊。我心里有过你,可我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7.


大四的时候,阿云嘎意识到自己喜欢郑云龙,非常喜欢那种。


那时候《Rent》排到最后一版,Angel和Collins,他和郑云龙,台上台下,在阿云嘎心里绑结实了。其实暗恋可能早就开始了,可能从郑云龙躺在床上帮他纠正汉语发音的时候开始,可能从郑云龙满头大汗抱着一颗篮球跟他勾肩搭背去吃饭的时候开始,可能从郑云龙心安理得地从他的饭盒里抢饭吃的时候开始,也有可能是从郑云龙在形体课上哭天抢地屁话连天但还是咬牙坚持的时候开始。反正当阿云嘎终于意识到自己喜欢郑云龙的时候,阿云嘎已经非常喜欢郑云龙了。


这可怎么行啊,阿云嘎最初的时候想——郑云龙他当兄弟,他却满脑子想着怎么睡兄弟。但阿云嘎逐渐发现,当他看向郑云龙的时候,郑云龙也总看向他,双眼皮大眼睛里盛着最遥不可及的星星。


郑云龙也是喜欢自己的吧?阿云嘎大学期间看过无数部电影,小电影儿也看过,男女主角看向爱人的时候,眼睛里也都是盛着星光的。《Rent》毕业公演的时候,郑云龙在台上突然真刀真枪地亲过来,阿云嘎睁着眼睛,看着漫天的的星星朝自己兜头浇下来,他向郑云龙报告他心脏的方位,然后心甘情愿地被郑云龙狙击。


阿云嘎甚至恍惚地以为,他们俩已经在一起了。


这种恍惚一直持续到散伙饭桌上,郑云龙在“亲一个”的起哄声中从善如流地给阿云嘎一个吻,却在“在一起”的起哄声中义正言辞地纠正:“我们没有那方面的感情,”还勾着阿云嘎的肩问:“是吧嘎子?”


哦,原来他们没有在一起。阿云嘎被一枪毙命,郑云龙真是好绝一刽子手。


可是他们怎么就没有那方面的感情呢?话到了阿云嘎嘴边,却又被他咽回去。他去看郑云龙的眼睛,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想要看清楚,那里依旧盘踞着点点星光,坦坦荡荡地闪耀着。


他以为他是了解郑云龙的,但其实他一点儿也不了解。


他还觉得自己有点蠢,怎么就能把必要条件当充分条件使呢?


阿云嘎最终只是举起酒杯,跟郑云龙碰了一下。


“我以为你也是喜欢我的呀。”阿云嘎把郑云龙架到盥洗室去擦把脸,再把他架回寝室,放到床上,给他搭上了被子。阿云嘎在他耳边吐出一串叹息,终究不敢从他那里偷走哪怕一个吻。


“再见啦,大龙。”


太阳升起来了,阿云嘎拖着箱子走出了寝室。他还要在北京城堵成一团浆糊之前赶去新单位报道,没有太多时间悲春伤秋,也没有什么时间为无疾而终的暗恋落泪。


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太多的无疾而终,郑云龙算是给他上了第一课。他阿云嘎走出校园,要学着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



8.


阿云嘎学做不动声色的大人学了好多年,但在面对郑云龙的时候,学习成果都成了狗屁。


也不是没有尝试着故意保持距离,但不知道是谁在和他开玩笑,这些年阿云嘎若即若离地后退一步,郑云龙总是似有似无地向前一步。不知道是生活不肯放过他,还是郑云龙不肯放过他。阿云嘎不肯细想,他触过雷,在后一个假设上总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阿云嘎后来就放任自己和郑云龙搅和在一起了,反正他自己单身,郑云龙也单身。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不犯法,一个单身人士喜欢另一个单身人士不可耻。阿云嘎喜欢郑云龙,郑云龙不回应也无所谓。没有哪条法律规律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求而不得的解决方法除了得到,还有受着,和算了。阿云嘎长久地在求而不得中受着,到他第一次飞到上海去看郑云龙演《变身怪医》的时候,终于得道飞升。


阿云嘎还是喜欢着郑云龙,可能还会一直喜欢下去,但他突然觉得在自己和郑云龙的关系里,他阿云嘎不该再去争取些什么了。


郑云龙去到上海,歌唱得更好了,戏也演得更好了。能照顾人,也会照顾猫。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郑云龙有了新的事业和新的朋友圈,成长为一个更优秀的郑云龙,这部分的成长与阿云嘎无关,是他永远也触碰不到的。


他们都成为了更好的人,没有谁是谁的卫星,双子星注定应该遥遥相望。


阿云嘎逃回北京,开始学着如何真正向郑云龙道别。



9.


阿云嘎对自己的学习成果感到很满意,直到芒果台开始策划一个新综艺,策划到全世界都恨不得把电话打到他这里来,让他去当说服郑云龙的说客。


其实阿云嘎自己也觉得好笑,说不定全世界拿郑云龙最没有办法的就是他阿云嘎,为什么现在反而全世界都认定他阿云嘎是唯一能说服郑云龙的那个人?


“好吧,我尽量试试。”阿云嘎受不了软磨硬泡答应下来。节目组给出的条件很诱人,抛出的愿景更是诱人——试问干他们这行的,哪个不是做梦都想让剧场挤满了跟电影院一样多的人?阿云嘎是节目组最先敲定的几个人选之一,他外形突出,能唱能跳,还有不少综艺基础,经纪人连约都给他签好了。但其实阿云嘎心里也在打鼓:“播出后真的能像大家希望的那样,达到推广音乐剧的目的吗?”


更何况如果真要上这个节目,郑云龙还要推几部剧,其中包括《白夜行》。


阿云嘎心中打着鼓买好票,打着鼓坐上去上海的飞机。他不知道见了郑云龙该如何开口,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不该劝郑云龙参加这个节目。阿云嘎殚精竭虑地在心中替郑云龙勾勾算算,没发现自己连郑云龙发过来的红包都忘了点。


郑云龙唱得更好了,阿云嘎坐在观众席上想,听着听着几乎要掉下泪来。


“追梦,不会成真的梦; 忍受,不能承受的痛; 挑战,不可战胜的敌手, 跋涉,无人敢行的路;去摘,遥不可及的星。”


去摘遥不可及的星,阿云嘎在下面轻声地和,他这下真的要掉下泪来了。阿云嘎满怀私心飞到上海,他表面上殚精竭虑地替郑云龙考虑,但其实一点也不客观,一点也不公正,他无比想要说服郑云龙去参加芒果台的节目,裹挟着一个巨大的阴谋——节目组早给他俩安排好了剧本,左手兄弟情深,右手王不见王,只要阿云嘎能说服郑云龙参加节目,那么剧本任君挑选,甚至随机发挥都可以。


阿云嘎一点也不想承认,可是一听说能和郑云龙重新绑在一起三个月,阿云嘎内心的小九九不由自主都活泛起来。之前说过,阿云嘎在面对郑云龙的时候,所有的修行全部作废,连带所有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但阿云嘎走进剧场,看到的是这样一个在舞台上熠熠生辉的郑云龙。选择接音乐剧还是选择上节目,阿云嘎不知道怎样选才是对郑云龙最好的,但他知道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无法客观,无法公正,无法替郑云龙分析利弊,他问心有愧,不敢跟郑云龙开口——


他怕自己一开口,到嘴边的那句话就会冒出来:“大龙,跟我一起上节目吧。”


音乐剧演员郑云龙,是要去摘遥不可及的星的郑云龙啊。


阿云嘎这回真的是连滚带爬地逃回北京了,带着一颗有愧的,柠檬一样酸涩的心。过了这么多年,阿云嘎依旧是北舞活雷锋,连用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给自己偷来一个小小的福利都不肯。


他在出租车上接到郑云龙电话,那边郑云龙可能是真急了,噼里啪啦像爆豆子一样说了一大堆。


“大龙,是真的赶不上啦,我就从剧组请了八个小时的假,我今晚还得回组里呢。”


阿云嘎向郑云龙撒了一个谎,其实剧组放了他整整两天假,他连回程的机票都还没买。但还能怎么办呢?阿云嘎几乎没怎么向郑云龙撒过谎,但每次出手都是稳准狠,特别平静,搞得好像越不撒谎的人越会撒谎一样。


阿云嘎想起几年前郑云龙还在北京的时候,跟着剧组巡演回来,自己买了全套的烤鸭外卖等郑云龙一起吃饭。他等到很晚,郑云龙都没有出现,直到第二天才瞪着宿醉的红血丝行尸走肉般爬过来。


他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哦,他当时把郑云龙惊得掉下来的下巴合上,轻描淡写地问:“聚餐剩下的打包而已,龙哥一起来点儿?”


阿云嘎蜷缩在出租车后排,把卫衣的帽子兜上,缩进阴影里。



10.


阿云嘎最终还是在节目的卡司表上看到了郑云龙的名字。他的名字和郑云龙的名字,如果按照拼音首字母排,得一个排在头,一个排在尾,除非按贪吃蛇队形排列,俩人的名字才有一丢丢可能挨在一块儿。


但从节目的第一期录制开始,他俩的名字就总是被紧紧锁在一起。大多数时候有阿云嘎的镜头就要有郑云龙,有郑云龙的环节就要有阿云嘎,搞得阿云嘎郑云龙就好像汤姆和杰瑞,舒克和贝塔,蓝猫和淘气,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一个神圣不可分割的词组。


或者像大学时期的他们自己一样。


阿云嘎在刚开始的时候还忍不住地想:“究竟是谁把大龙给劝过来的?”他有一点在意,毕竟这件当初所有人都以为非他阿云嘎不能办到的事情,最后还是被旁的什么人做到了。


阿云嘎想着想着,旁边靠着的郑云龙打瞌睡打得心无旁骛,一头扎到他腿上。阿云嘎赶紧把郑云龙的脑袋轻轻转一个角度,妥妥帖帖地搁好,再帮他把刘海分成两缕,分别盖上左边右边的眼帘儿——就当给郑云龙关灯了。大家走过路过不错过,纷纷掏出手机拍照留恋。


郑云龙最近总是这样,除了在录制的时候分场合神采奕奕,其他时间大岁数都在阿云嘎身边打瞌睡。有时候只是挨着阿云嘎坐着,头一点一点地钓鱼;睡熟一点就没骨头一样靠在阿云嘎肩上,头睡进阿云嘎的肩窝里;在有就是直接四仰八叉地睡死在沙发上,拿阿云嘎的大腿当枕头,阿云嘎还好心地拿红的黑色羽绒服给他裹上,像是做了个窝。


不奇怪的吗,一个成年人哪有这么多觉需要睡的呢?但这样奇怪的事情在节目组渐渐变成了常态,工作人员找不到郑云龙的时候就去找阿云嘎,总能在他身边收获一只睡得风生水起的大猫,阿云嘎就是照亮郑云龙方位的灯塔。一群年轻人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地去找俩人,每每看到睡着了的郑云龙,又纷纷噤声,悄悄咪咪地摆摆手作罢。


于是郑云龙的为数不多的闲暇时间得以保全,用来在阿云嘎身边睡到天昏地暗。


阿云嘎大半个身子被郑云龙物理性绑架,征用为睡觉的寝具,完全丧失人身自由。许多年了,阿云嘎依旧拿郑云龙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简直就是最糟糕的人质,郑云龙还没靠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缴械投降,他想:“睡吧睡吧,睡到天昏地暗,天荒地老,山无棱天地和才好。”


看吧,不光是拿郑云龙,有时候阿云嘎拿他自己也一点办法都没有。郑云龙只是在他身边睡个觉,他心里写的小作文都能被谱成一首小破歌。


究竟是谁把郑云龙劝来上节目的?


“不该再去胡思乱想,这样已经很好了。”阿云嘎告诉自己,他不应该再去胡思乱想些别的什么。


他和郑云龙一起练习,一起登台,一起吃盒饭,他们甚至分享同一个酒店的标准间。郑云龙睡靠里面的那张床,他睡靠外面的那张,两张床比当年宿舍里隔了一条走道的两张床靠得近得多,阿云嘎甚至觉得自己伸长手臂,就能呼噜一把对床郑云龙埋进枕头里的一头顺毛。


阿云嘎每天早晨也放任自己那么做了——他现在不用早晨起来读报纸,可总得用点儿别的什么方式叫郑云龙起床。他每天把郑云龙揉吧揉吧弄醒了就下楼打包早饭,住的是高级酒店,但其实还是包子油条豆浆八宝粥什么的,再回房间的时候就能看见郑云龙在洗手台前洗漱,刘海扎成一个冲天的小揪揪顶在脑门,弯腰往水池里吐满嘴白色的牙膏泡泡。


可能是仙女教母,也有可能是魔法小樱,总之一定是有哪位古今中外的神仙,送给阿云嘎一份梅溪湖的冬日限定,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画出一个小小的结界。阿云嘎所有的意难平在这个小小结界里都熨烫妥帖,连一个褶子都没有。


阿云嘎满怀忐忑地接过这份礼物,每天想得最多的就是不要胡思乱想。



11.


郑云龙洗漱完,开始在桌上的一堆早餐盒里挑挑拣拣。阿云嘎坐在他自己那张床上仔细阅读一张纸,并在上面勾勾画画。


纸上是今天见面会的流程,先怎么样再怎么样,先说什么再唱什么,最后还附了一个提问环节的问题提纲——得,成年人的世界果然搞不懂,要考试,老师直接提前把题都露给你了可还行。


成年人的世界讲究深思熟虑,问题都是深思熟虑的,答案也要是深思熟虑的。双方给彼此机会深思熟虑,结果才有可能皆大欢喜。


郑云龙懒得去想这些事儿,他一向依仗他的老班长,他把豆浆喝完,阿云嘎就会拿着划好重点的答案交到他手上,还要絮絮叨叨地盯着他背过一遍。


郑云龙翻个白眼,不情不愿地接过这张花花绿绿的通关秘籍,却在第一题就愣住了——


问:

“请问你们听说过‘云次方’吗?听说过的话请问有什么想说的呢?”


答: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那方面的感情。”


我艹了,郑云龙想。


这是节目组和经济团队给出来的标准答案,白纸黑字的打印黑体,十二号字,段前段末零行,无特殊格式,一点五倍行距。


阿云嘎拿跟圆珠笔在后面歪歪扭扭地添了小小一行:“但我们的情谊比这更深。”


“就按这个背吧,我觉得他们给的那个太生硬了,就在后面给加了句。”阿云嘎坐在对面开口——“不好意思,我们没有那方面的感情,但我们的情谊比这更深。”


“你觉得怎么样,大龙?”


我艹了,郑云龙想。


他脑海中荡起很久之前在酒桌上的起哄声,起哄声中自己揽过阿云嘎的肩说:“我们没有那方面的感情,对吧嘎子?”


那天晚上他梦到了快乐王子,和他那颗碎成两半的,铅做的心。


快乐王子没有走,他是一个雕塑啊,双脚被钉在大理石台上。阿云嘎也还在这里,就坐在他跟前,把一句澄清翻来覆去地认真修改,还企图认认真真地跟他讨论。澄清里没有真心,澄清只是字字诛心的语言游戏。


不是,怎么就成了这样呢?怎么就确定没有那方面的感情了呢?


那天在《堂吉诃德》的后台,郑云龙一个人闷了好久,最后拨通节目组的电话,告诉他们自己决定参加。电话那边一直负责和自己联络的小姑娘高兴坏了,连声说:“我就知道阿云嘎老师一定能说服你的!”


什么意思,什么叫阿云嘎一定能说服自己?郑云龙没有上下文,做不了阅读理解。但他仔细想想好像也是,阿云嘎只是行色匆匆地来看他一眼,不需要开口,他的行色匆匆就已经把郑云龙说服了。


郑云龙终于大大方方地意识到自己喜欢阿云嘎,可喜欢了,简直稀罕坏了。可能早就开始喜欢了,早到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早到阿云嘎把他的第一百零一分情谊捧出来,想要交到郑云龙手上的时候。


郑云龙也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在节目里刚刚见到那人的时候简直是手足无措的。他不知道怎么去追求阿云嘎,就把很久之前用在姑娘身上甜蜜的小把戏照搬到他的老班长身上,可是好像怎么弄都不对,面对阿云嘎的时候浓情蜜意总是沉甸甸的,手脚关节都像是灌了铅一样。他只能手脚僵硬地把自己锁在阿云嘎身边,把自己变成阿云嘎身上的一枚半永久性挂件。


无所谓了,郑云龙想。恋人总是把浓情蜜意铸成一颗铅心,画地为牢。


郑云龙不知道怎么去追求阿云嘎,甜蜜的小把戏使不出来,红宝石蓝宝石金叶子都不顶用,都被他扔掉了。在阿云嘎面前,他成为一个干干净净的郑云龙,光秃秃的,只有颗沉甸甸铅心。


郑云龙深吸一口气,一把扯掉阿云嘎手上握着的那张纸,开口道:“怎么就没有那方面的感情了?”


完蛋了,郑云龙想,他这是要表白的呀,可怎么说得跟要吵架一样。


“哪方面的感情?”阿云嘎疑惑地皱眉。

“你说哪方面的感情,当然是那方面的感情!”郑云龙气势汹汹地回答。


真完蛋了,郑云龙觉得现在不光是要吵架了,而且还是两个智障要吵架了。


智障阿云嘎这些年勤加修炼,终于熟练掌握一系列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的使用方法。阿云嘎听懂了,但他有点不敢相信他是不是真的听懂了。


“你有吗?”阿云嘎试探。

“我有啊!”郑云龙回答。


“你有吗?”轮到郑云龙发问。

“唉,”阿云嘎叹口气,“我也有的啊。”


真特么彻底完蛋了,他们俩到底是在说什么?两个智障用智障的语言体系完成了交流,简洁流畅到就跟说:“你有大象吗,我有啊,你有大象吗,我也有的啊。”一样。


不对,为什么是大象?噫,简直满脑子黄色废料。


“过来亲一个吧。”阿云嘎叹完气,把郑云龙一把捞过去,黄色废料落到了实处,便不再是废料了。



12.


在每个庸俗的爱情故事里,爱上只需要两行文字,在一起也只需要寥寥数笔。主角们花很多的时间,用来猜疑,试探,彼此折磨和忍受分离。


庸俗的爱情故事背后是庸俗的作者,庸俗的作者不肯相信天造地设,天作之合。十丈红尘,大多数痴男怨女都只是一块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他们把两块全是棱角的石头按在一起,用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来打磨。


两块石头相遇很容易,但大多数时候石头在打磨的时候就碎掉了。只有极少数的时候,两块石头裂开来,露出里面包着的两块玉,两块玉再忍受一番挫骨扬灰,最后被打磨成两个玉连环锁在一起。


庸俗的作者写这些玉连环的故事,想要证明爱情或许是世界上最容易也最艰难,最柔软也最坚硬,最忧伤也最甜蜜的事情了。


唉,真是庸俗至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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